张宝娟,女,汉族,1967年9月生,江苏南京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
现任南京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人物履历
1986.09—1990.08 苏州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90.08—1994.12 江苏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科员
1994.12—1997.06 江苏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副主任科员
1997.06—2000.12 江苏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主任科员
2000.12—2005.09 江苏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副处长
2005.09—2009.01 江苏省民政厅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处处长(其间:2006.02—2008.02扶贫任泗阳县委副书记)(2004.07—2006.12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学习,获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2009.01—2010.10 江苏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和社会工作处处长
2010.10—2012.05 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其间:2011.03—2012.01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
2012.05—2015.03 江苏省扬州市副市长(2012.03—2014.01中央党校党的建设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15.03—2016.09 江苏省扬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其间:2016.02—2016.06兼任市委统战部部长)
2016.09—2017.05 江苏省扬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2017.05—2018.10 江苏省扬州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
2018.10—2019.12 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9.12—2020.01 江苏省扬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20.01—2021.07 江苏省扬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21.07—2021.08 江苏省扬州市委书记,市长
2021.08—2023.01 江苏省扬州市委书记
2023.01—2023.03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扬州市委书记
2023.03—2026.01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6.01— 南京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担任职务
中共二十大代表,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6.01代表资格终止),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2026.01终止)。
任免信息
2019年12月31日,扬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决定任命张宝娟同志为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2020年1月10日,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张宝娟同志为扬州市市长。
2021年7月,江苏省委组织部发布任前公示,张宝娟拟任设区市委书记。7月20日,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消息,省委决定:张宝娟同志任扬州市委书记。
2021年8月2日,江苏省扬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宝娟辞去扬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2021年10月24日,中共扬州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张宝娟当选市委书记。
2023年1月19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宝娟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3年3月,江苏省委决定,张宝娟同志不再担任扬州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26年1月20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张宝娟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张宝娟的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1月23日,政协南京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张宝娟为南京市政协主席。